問:每個月向地稅按收入申報納稅,是當月必須進行申報嗎?具體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答:
1、每月向地稅申報個人所得稅時,要在月初1—7號前申報,並在月初7號前繳納。
2、每月向地稅申報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時,要在月初1—10號前申報,並在月初10號前繳納。
註:遇到節假日,申報繳納期限可以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