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导读:問:增值稅發票是否一定要開具中文,國家對此有具體規定嗎?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實施的通知》(國稅發[1993]157號)第三十六條規定,開具發票應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區可以同時使用
    本文標簽:增值稅發票中文
    文檔地址:http://services.srcinfo.com/html/2010081022458.html
    問:增值稅發票是否一定要開具中文,國家對此有具體規定嗎?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實施的通知》(國稅發[1993]157號)第三十六條規定,開具發票應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區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一種民族文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可能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應該遵守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發票的開具要使用中文,如果貴公司是在民族自治地區,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一種民族文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可能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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