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房屋出租用於居住,其租金收入營業稅稅目“服務業——租賃業”,應適用稅率5%,優惠稅率3%。
    2、經營臺球保齡球收入,營業稅稅目“娛樂業”,應適用稅率20%,優惠稅率5%。
    3、試點地區農村信用合作社金融業收入,營業稅稅目“金融保險業”,應適用稅率5%,優惠稅率3%。
    4、公路經營企業車輛通行費收入,營業稅稅目“服務業——其他服務業”,應適用稅率5%,優惠稅率3%。

    稅目稅率不一致,感覺很別扭。何不改為稅額式優惠,在按適用稅率計算出應納稅額後減除百分幾十,象個人所得稅的稿酬所得減征30%一樣。要不調整稅目,如網吧,以前規定為“服務業”,後改為“娛樂業”。具體對上述四種情況而言,個人房屋出租和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可以改為減征應納營業稅的百分之四十。臺球保齡球可以改為“文化體育業”稅目。公路經營企業車輛通行費收入可以改為“交通運輸業”稅目,這個不一定很合適,畢竟也是和交通運輸相關的業務,象裝卸搬運,救助打撈,燈塔,航標設置與管理等也都是按“交通運輸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附相關文件
    一、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住房租賃市場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0]1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了配合國家住房制度改革,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準,現對住房租賃市場有關稅收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按政府規定價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向職工出租的單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門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實私房政策中帶戶發還產權並以政府規定租金標準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暫免征收房產稅、營業稅。
      二、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應繳納的營業稅暫減按3%的稅率征收,房產稅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
      三、對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本通知自2001年1月1日起執行。凡與本通知規定不符的稅收政策,一律改按本通知的規定執行。


    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減臺球保齡球營業稅稅率的通知  財稅[2004]9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調減臺球、保齡球營業稅稅率通知如下:
    對臺球、保齡球減按5%的稅率征收營業稅,稅目仍屬於 “ 娛樂業 ” 。

    本通知自2004年7月1日起執行。

    三、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擴大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4]177號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黑龍江、上海、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雲南、甘肅、寧夏、青海、新疆、吉林、江蘇、浙江、江西、山東、重慶、貴州、陜西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確保進一步擴大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積極穩妥地進行,經國務院批準,現就納入擴大改革試點範圍的農村信用社有關稅收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l、從200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底,對參與試點的中西部地區農村信用社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其他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按其應納稅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2、從2004年1月1日起,對改革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取得的金融保險業應稅收入,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文到之日前多征收的稅款可退庫處理或在以後應交的營業稅中抵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5號)中第2條對改革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是指對其取得的金融保險業應稅收入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
    3、上述中西部試點地區包括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廣西、四川、雲南、甘肅、寧夏、青海和新疆;其他試點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福建和廣東。
    請遵照執行。

    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路經營企業車輛通行費收入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5]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促進我國高速公路建設的發展,經國務院批準,現將有關營業稅政策通知如下:
    自2005年6月1日起,對公路經營企業收取的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收入統一減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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